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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三五一章 青霜认主
回到家后,沈云迫不及待的一头扎进东厢房里间。



他先是试着用竹箫去扎地上的地砖。



“当”他没有用真气,单凭竹箫之锋利,将一块差不多有三寸厚的地砖刺了个对穿。



了不得!都快比得上匕首了。



心念一动,他从百宝囊里拿出匕首来,试着去划竹箫的表面。



这把匕首是他从石桥坊市买到的残品法器,真正当得上“削铁如泥”四个字。然而,它划过竹箫的表面,却连印子也没有留下一道,更不用说划痕!



也就是说,竹箫之坚硬,远在他的预料之外。



沈云没想到自己无意之中又发现了竹箫的另一个优点。惊讶之余,他索性用匕首去斩竹箫的尾端。



“当”,火星子四射。



竹箫什么事也没有,仍然是印子都没一个。可是,匕首的锋刃上却崩出了一个大口子。



沈云万万没有想到竟是这种情形,不由“滋”的抽气,后知后觉的肉疼起来——这把匕首,他花了六千两银子。并且,到目前为止,他还没有找到比它更衬手的兵刃。



如今,后悔也没有用。这么大的一个口子,不用说,它废掉了。



肉疼过后,沈云索性破罐子破摔,拿着竹箫去刺匕首的中段。



“咔嚓!”



匕首应声断为两截。



再看竹箫。无伤无损,完全没事!



难道它是一件真正的法器?沈云如获至宝,激动的扔了手里的半截匕首,双手捧着竹箫,再一次的细细把玩。



见识了它的厉害,如今再看它,他是越看越满意:



比匕首更锋利,也更坚固,自然是最大的优点;



练习了《洗玉诀》之后,他越来越觉得匕首太短,不合手了。而竹箫通体长二尺八寸,恰好是短剑的长度,不长不短,很合他的心意。



沈云拿在手里挽了一个剑花。



剑芒冷冽,堪比青霜。



好宝贝!就是真正的宝剑,也不过如此!



沈云轻抚竹箫,有些惋惜的叹道:“可惜,就是重量轻了些。”刚才挽剑花的时候,感觉轻飘飘的,不是很衬手。



只是匕首已毁,眼下,也找不到更好的兵器。他又试着挽了个剑花。不知道是不是错觉,他觉得比刚才要顺畅一些,心道:许是我没有用惯这般轻灵的兵器,所以不应适。



如此一想,对竹箫仅有的一点不满意,也烟销云散。



奇兵难得。江湖上杀人夺宝的事,不要太多。如此宝贝,要是将来不慎被他人夺了去,或者丢失了,都惯可惜的。心头一亮,沈云想到了“认主”。这是他在陪陵里新学到的一个法门。



认了主的法器,旁人应该夺不去了吧!



对,就让竹箫认主!



沈云当即依玉傀儡上刻着的法门,咬破右手中指,在竹箫上滴了一滴血。



鲜红的血珠子“嗖”的一下,钻进了竹箫里,不见了。



与此同时,沈云心里对竹箫突然生出一股子亲切感来。感觉手里的竹箫不是一件冷冰冰的死物,倒象是久别重逢的朋友。



是认主成功了的缘故吗?他好奇的再次挥动竹箫,又挽了个剑花。



还是觉得轻了些。



他唯有叹道:“竹箫啊竹箫,你要是能变得重一些,就好了。”



话音刚落,手头顿时一沉。



竹箫真的变重了几斤!



简直是太神奇了!



法器,绝对是法器。凡兵怎么可能有如此神通!沈云高兴得一颗心在胸膛里“砰砰”狂跳。深吸一口气,压制住心头的狂喜后,他又一次对着竹箫说道:“竹箫啊竹箫,再重一些。”



手感又重了两三斤。



沈云再次挽了个剑花。



还是轻了些。



“再重个五六斤的样子,就差不多了。”他笑得合不拢嘴。



不想,这一回,竹箫却没有动静。



怎么回事?是没有加“竹箫”的称谓,还是它不知道“五六斤”到底有多重吗?



他挑眉又道:“竹箫啊竹箫,再重个五六斤。”



还是没有动静。



前一种猜测排除了。



沈云又道:“再重一些。”



手头立马一沉。



“哈哈哈……”他轻抚竹箫,笑出了声。看来他对法器的期望过高了。后者并不是神通广大,万事皆通晓。



接下来,他又叫竹箫变重了两回。最后一次,加重过了头。他尝试着叫竹箫变轻。结果,也成功了。



如此反复调试,六次之后,终于将竹箫的重量调到了他心仪的状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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