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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一百二十章 仗义多逢屠狗辈
又过了几日,李辰也该走了,除了工匠之外,杜必书也留了下来。



海事署的架子已经搭建起来,接下来能够走到多远便要看杜必书的了。



杜必书自然也不会让李辰失望,过不了几年朐县就会成为大秦最大的海港城市,这里会为大秦提供百分之三十的盐和海货。



李辰从来都是一个懒散的人,他可以为大秦鞠躬尽瘁,但却做不到死而后已。



“走,去沛县。”李辰说道。



此时,离始皇去泰山的日子还有月余,时间上颇为富裕。这时回咸阳,闲着也是闲着。倒不如去沛县看看,这个小小的县城却是一个龙腾之地。只是不知失去了张良的刘邦,是否还能如前世那般掀云起雾。前世西汉的能臣猛将几户都出自这个小小的县城,萧何,樊哙,曹参,周勃......



“去沛县干嘛?”马车上,赢月不解的问道。



“若是有一天大秦没了,那便是毁于一个沛县人之手。”李辰说道。



“那便杀了他。”赢月说道。



“可若拿不准呢?”李辰问道。



“宁可错杀,不可放过。”赢月道。



“哎,这妮子火气有点大,看来是要泄泄火了。”李辰这般想到。



马车行驶在宽敞的官道上,朐县离沛县算不上远,了了几百里的路程。



“扎营。”



在离沛县还有十余里的地方,李辰一声令下大军停下扎营。



先是十余人,又有十余马,簇拥着李辰的马车,缓缓的走进沛县县城。



路边的茶楼,人影错落



街边传来,两三声吆喝



街道上啥星罗棋布的茶楼,酒馆,当铺,作坊。店铺的旁边是一个个支棱着的货摊,有卖菜刀剪子的,有卖茶水糕点的,有看相算命的......



街道上是熙熙攘攘的人流,骑马的,赶驴的,挑着扁担的,推着独轮车的,偶尔还能看到一两个骑着自行车,三轮车的。看来巴家商会的生意不错,已经将李家庄的出产销到了这里。



兴许是沛县地处兵家必争之地的缘故,这里壮年几乎都是腰悬长剑。



“辰哥,这里我看这沛县尚武的风气甚重。”赢月看着满街的青年几乎都配着武器,开口说道。果然带女生逛街是追女生最好的方法,不知不觉两人之间的称呼已经发生了某种变化。



此时还没有到后期始皇收天下之兵,已铸十二铜人的时候。这时的大秦还是禁弩不禁弓,禁甲不禁剑的。



因为比起弩,弓的使用要求更高,难以形成有效的大规模的战斗力,而且猎户打猎也是需要弓箭的。



而比起刀剑来说,甲胃的作用更大。刀是攻击性武器,百姓日常生活家用都用的到,而若是私藏甲胃那必然是别有用心的。



“月妹,可不要小看这里,咱们扔块砖头下去,说不得便能砸到三五个大才。”李辰顺杆子往上爬,也改了称呼。



“狗肉。”



“热乎的狗肉。”李辰话音刚落,便听到旁边出来一声声浑厚的吆喝声。



只见不远处一处小店,传来一阵阵异香。这小店看起来有了年头,屋子已经有些破旧。侧面的窗户旁放着一口大锅,锅中热气腾腾,正对着锅子的大梁上,窗台边被熏的油光发亮。



众人循着香味,走到狗肉馆旁,只见破旧的门脸上挂着一副牌匾“樊记狗肉。”



走进店里,店铺不大,了了三五张桌子,一个魁梧汉子又当伙计,又当老板。



李辰看着这人,便将他的身份猜了个八九不离十,这大概就是樊哙了吧。那个英雄多为屠狗辈的樊哙,大汉的第一猛将。



自古以来,便是文武第一,武无第二的。只要项羽活着,那么这第一猛将自然便是他,这是无法辩驳的事实。可李辰知道,这樊哙在鸿门宴上敢于只身一人持剑盾直面项羽,恐怕即便弱与项羽,也弱不了几分。



“诸位贵人,吃些什么。”樊哙开口招呼道。



樊哙一眼便看得出这些人不是本地人,而且看穿着打扮,这些人必然都是些外来的贵族子弟。



“店家,看着上吧。”李辰对樊哙说道。



“好嘞。”樊哙答应着,回到了锅旁。



樊哙的店不大,李辰一行十余人已经将桌子坐满,樊哙在锅旁看着众人,嘿嘿的笑起来。



说起来樊哙这家店的生意并算不上好,虽然沛县算是一个颇为富裕的县城,可狗肉这个东西,上不得席面。真正有钱的富户不屑于吃,而穷人又吃不起。倒是一些江湖游侠,爱吃的紧。



樊哙拔出腰间的短匕向锅里挑去,一条被煮的通红的狗腿被挑了上来。狗腿冒着浓重的热气,一股香气弥漫在店里。樊哙也不嫌烫,用手撕起了狗肉。



“咱们沛县这狗肉,不用刀切,就是要手撕才有这个味。”樊哙一边撕着狗肉,一边给众人说着话。



接连撕了三条狗,樊哙兴许觉得差不多了,将撕开的狗肉分到大盆里说道:“这吃狗肉一黑二黄三花四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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